傅肯定不乐意接这种案子,因为没啥成绩,这玩意充其量算个街头打斗,连治安案件都算不上,更别提刑事案件了。不算案件,就没有成绩,你处理的再好、再圆满,也就是日常工作而已。对于这种工作派出所的警察们都不乐意接,接到报警必须去处理那是没辙,没有报警遇上了把双方驱散了事,谁还特意带回所里处理啊,难道说警察的工作很闲吗?
如果她是分局的警察,不管是什么部门的,就更没法管洪涛这种性质的事情了,顶多是通知管界派出所来处理。问题是分局民警和派出所民警都是平级,没有上下级关系,本系统里面的事情谁不清楚,你没事儿给同行找麻烦,人家乐意不?
就算那个小偷鼻梁骨真的断了,能算上轻伤害,可以办成刑事案件了,她依旧不能拿自己怎么样。只要自己别往死里得罪她,她还得是多一事儿不如少一事儿。因为自己已经和她明说了,自己家人也是系统内的,她如果执意要法办自己,那就是故意和本系统的同行作对了,性质从办案变成了私人矛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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